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百科
  • 时尚
  • 探索
  • 热点
  • 娱乐
  • 休闲
  • 当前位置:首页 > 时尚 > 签订“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签订“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5-09-08 13:52:21 来源:行之有效网 作者:探索

    今天,阴阳合同最高人民法院、签订确列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首次手段司法解释》,明确各类危害税收犯罪的被明定罪量刑标准,依法惩处犯罪,举为解释保障国家税收利益、逃税维护税收秩序。两高《解释》自3月20日起施行。发布

    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手段明确列举

    《解释》明确新型犯罪手段的阴阳合同法律适用,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签订确列手段明确列举。《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首次手段司法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被明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举为解释影响极坏的逃税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两高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

    明确列举“假报出口”的8种表现形式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严重的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作为国际通行惯例,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国家允许本国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即在货物出口后退还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已纳税款,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不法分子利用国家这一税收政策,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将没有出口或者虽出口但不应退税的业务等伪装成应退税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款。

    《解释》针对近年来骗取出口退税多发的形势,明确列举了“假报出口”的8种表现形式,为司法机关从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提供了明确指引。上述禁止性规定,明确了“红线”、划定了“雷区”,有利于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促进纳税主体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自觉遵守税法规定。

    限缩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适用范围

    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解释》限缩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适用范围。突出本罪打击的对象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核心功能而进行虚开的行为,将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目的而虚开的行为,排除在本罪打击范围之外,防止轻罪重判,既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也符合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精神。

    对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作了提高

    《解释》对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作了提高。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逃税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同时,针对假发票泛滥、虚开发票猖獗的情况,《解释》对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

    • 上一篇:天下晨間新聞 泡沫將至?巨富這樣調整投資配置|天下雜誌
    • 下一篇:“脑控”上网、“意念对话”……脑机接口新突破

      相关文章

      • 西昌:冬樱花开啦 快来赴一场“浪漫之旅”
      • 男子跳至兵马俑坑致两尊武士俑损坏 律师:最高可判10年
      • 《嗜血法医:复活》正式预告发布 7月11日首播
      • 厦门一市民在楼顶搭“开放式”雨棚防雨水渗漏遭邻居举报
      • 汽车膜与建筑膜有何区别 汽车贴膜后需要注意什么,行业资讯
      • 乘客遗落重要财物 好心的哥完璧归赵
      • 在冯如故里翱翔蓝天:探秘恩平“飞常周末”航空文旅新实践
      • 田园风格室内设计指南
      • 出行注意!四川多条高速因大雾天气关闭收费站
      • 正月初一至初六厦门每天9时至19时单双号限行 违者将被罚200元记3分

        随便看看

      • 中世纪铁匠铺模拟经营游戏《铁匠大师》现已发售!
      • 天下晨間新聞 俄烏第4輪會談延宕,科技股壓力大,油價續跌|天下雜誌
      • 泉州市不少景区推出优惠活动 迎接妇女节
      • 近五千双休闲鞋“傍”了20个品牌 一企业涉嫌侵权被查扣
      • 汉阴启动20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668户
      • 汉阴县实验小学教育共同体:奏响空间与图形教学的“交响乐”
      • 天下晨間新聞 俄烏戰事膠著,費半大跌,油價破百|天下雜誌
      • 河南已有638名志愿者捐献造血干细胞 有人每天暴走10公里只吃黄瓜番茄
      • 节能门窗进行节能的原理 门窗节能可采用哪些技术,行业资讯
      • 波什撰文感谢热火球迷 这是在向迈阿密说再见?
      •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签订“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行之有效网   sitemap